發布者:管理員 發布時間:2013/8/22 14:59:04 瀏覽次數:
3、婚假、喪假
(1)員工結婚可憑結婚證請婚假,一般婚假為3天,晚婚(男25周歲、女23周歲以上)另給晚婚假12天。
(2)員工親屬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岳父母、公婆)死亡,可請喪假3天,另可根據實際情況給適當路程假。(3)符合上述規定的婚、喪假,工資福利待遇按照《勞動法》以及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執行。
4、產假、計生假
(1)女員工生育,產假為90天,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,晚育(滿24周歲)增加14天,難產或剖腹產的,增加產假15天。在產假期間領取《獨生子女優待證》的另增加產假20天。
(2)懷孕期間,每月給予一天孕期檢查假。
(3)哺乳期間,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,每天給予一小時的哺乳時間。
(4)女員工產假結束后,如需要續假的,一律按事假處理。
(5)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,給予10天假期。
(6)產假期間福利待遇按《勞動法》以及相關國家法律規定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