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者:管理員 發布時間:2013/8/22 14:59:04 瀏覽次數:
六、加班、值班、調休:
1、加班:按《加班管理辦法》執行。
2、值班:由公司安排的法定節假日值班,各部門員工可申請值班津貼。其他時間時間值班可申請調休。值班時間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要求自己,按正常上下班考勤紀律安排作息時間,一經發現不按規定執行取消值班津貼并通報批評。
3、調休:1、加班:按《加班管理辦法》執行。
2、值班:由公司安排的法定節假日值班,各部門員工可申請值班津貼。其他時間時間值班可申請調休。值班時間全體員工必須嚴格要求自己,按正常上下班考勤紀律安排作息時間,一經發現不按規定執行取消值班津貼并通報批評。
(1)員工應事先填寫《調休申請單》(附表四),調休超過五天需總經理最終審核,部門經理調休需得到總經理批準后執行。
(2)對未經事先批準的調休以事假計。
(3)員工可于加班后進行調休, 可累計至次月 1日前,逾期不做累計,具體規定參考《加班管理辦法》。
(4)連續出差超過 10 個日歷日的員工在出差后當月可享有 1 天的調休,調休為全薪假期。
(5)調休不得同遲到、早退、曠工相抵消。
(6)調休為全薪假期,享受全額工資。
七、遲到、早退、曠工:
1、遲到:超過上班時間10分鐘到崗或者到崗后超過10分鐘才簽到,視為遲到。
2、每月無故遲到一次時間在30分鐘以內扣除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,遲到時間在30分鐘至1小時的扣除當月績效考核分5分,遲到1小時視為曠崗半天,超過3小時視為曠崗一天;每月累計遲到5次或者連續遲到3次視為曠崗一天,在此基礎上遲到次數每增加一次,計為曠崗增加一次。
3、早退:下班時間提前10分鐘者視為早退;考慮工業城通勤車到達公司時間較早,故下班時間以通勤車發車時間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