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者:管理員 發布時間:2013/8/22 15:03:23 瀏覽次數:
四、 加班原則
1、效率至上原則:
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,不鼓勵加班,原則上不安排加班。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,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。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,提高工時利用率,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。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,才予批準。
2、健康第一原則:
在安排加班時,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,對加班頻次、時間長短以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,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。
3、調休優先原則:
員工加班后,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,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,計算加班費。
4、尊重女性原則:
懷孕七個月以上(含七個月)或處于哺乳期(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)內的女職工,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(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)或加班加點。